今天在新浪热点上看见这样一篇新闻,讲的是河北11名小学生打死同学,由于这些打人的孩子年龄均未满14周岁,而被法律保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他们被自己的父母受害者孩子的父亲对此不能接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了这样一句将人心碎的话:“我的儿子才是最小的,为啥刑法保护他们,不保护我的儿子?”而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发生命案以后,迫于舆论的压力,这些打人的孩子都纷纷被大人转移到别的地方,他们父母也是出于保护自己的想法,可是我却觉得这不仅是一种逃避的做法,更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不尊重。**偿命,而“未成年”这个标签却成为了这些孩子的保护伞,我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这件事,都对死去的这个小男孩感到痛心,更不用说孩子父亲现在所承受的悲伤有多大。 到底是性格的缺失还是教育的不足让这些花季少年有如此令人发指的做法,我想两者都有一定的关系。这些参与打人的孩子父母常年在外,缺少家庭的关爱,没有人去约束他们、指导他们,情感漠然就是最直接的体现。而在教育方面,他们竟对伤害他人如此肆无忌惮,不考虑伤害他人行为的恶劣性,只会用野蛮的方法寻求乐趣,这也是学校教学失败的一种体现。国家更应该对这个死去的孩子负责,给死去的孩子父亲一个说法。我现在只能真心对孩子父亲表示同情。
未成年更需要好好指导,我觉得现在孩子越来越早熟,不能让他们觉得“未成年”这个标签是他们为非作歹的保护伞,法律不能只对打人孩子进行保护,更要对死去的孩子负责。各位宝妈的自己的想法如何,大家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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