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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是老邢2 于 2014-5-5 22:16 编辑
回复 辰辰心语 的帖子
楼主分享的好东东!!!总结一下,这最关键的就是两点:
一、以前的社保不管门诊,感冒发烧这类的小病,都是管重病。现在开始关注这一块儿了,是我们的福音。
二、根据就诊医院层次,社区报销的多,三级大医院报销的少,政策指向是鼓励居民不要大病小病都往“三甲”跑,占用了大量资源。发挥社区卫生中心的作用。
我呢有俩感觉,第一还是起付线太高,限额太低!国家把浪费、贪污的公款挪用点在卫生事业上,起付线就能取消了,所以这个新规定“形式大于内容”
第二,不要一味怪居民认“三甲”,因为谁也不敢把人命健康交给一个不正规的医疗机构。你会发现,一些试点的、接受过上级检查的社区医院,硬件条件明显很好,可是大部分的社区医院,无论是员工的水平、硬件条件,都很简陋,与街边小诊所不相上下。简单说就是:看着不咋滴!! 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敢去诊治?得了感冒肯定直奔“省立医院”了!
综上所述,国家这个政策的动向是值得鼓励的,力度是稀松稀松的,归根结底是要给我们一个安心的医疗环境,不管医院大小,起码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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