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有话:现在越来越多有关婚姻的协议形式出现了,比如婚前协议、忠诚协议等等,一方面这种规范的协议形式,让双方的职责、权限确定,让彼此有了约束力,另一方面,这样赤裸的协议,会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呢?这样的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妈妈们,你们签过这样的协议吗?你怎么看呢?
夫妻忠诚协议
甲方(协议人):
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协议人):
姓名:
性
别: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基于婚后甲方出现婚姻不忠于乙方的行为。现甲、乙双方从有利于未来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角度出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双方互相忠实的规定。双方约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性行为等情形的,均愿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协议人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约定自2013年3月15日起互相忠诚,双方愿意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来处理。
1、如果一方发生婚外行为,无论精神还是肉体,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犯错方自愿放弃儿子的抚养权,同时承担儿子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如果一方发生精神上或肉体上的背叛,该方即构成法律上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得到100%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婚姻存在期间的债务,犯错方承担70%,另一方承担30%;
3、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时,要冷静解决,不得摔东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相互揭短,不得实行家暴,更不得自虐,过错方要及时认错,另一方要及时原谅,不得漫无目的的纠缠。
4、双方邮箱、QQ账号、密码必须公开,不得私设账号,如私设账号被发现,视作对婚姻不忠处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责任及后果。
5、双方不得与之前发生过暧昧关系的异性联络,如发生视作本协议第一条处理结果。
6、无论有多少异性向其示好,都不得思想动摇,如若有所动摇,必须考虑清楚后果(是否会伤害另一方,是否有利于家庭的和睦,是否有利于儿子的成长)。
7、夫妻间在任何时刻,均不能失去联络。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8、夫妻间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双方不得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回家,进家门必须心情舒畅。
9、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有问题及时沟通,同时双方要尽量保持联络(两地分居者),尽可能抽出时间相聚,以增进感情;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10、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出差、调动工作等)需外出的,必须及时向另一方汇报所在位置(以视频方式)及同行人员。不得私自与异性朋友外出,如确实需要至少三人,否则视作本协议第一条处理结果。
11、双方应以互相尊重,互相忠实的原则相处,互爱互谅,尊老爱幼,共同建立平等,和睦,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
本协议自2013年3月15日起生效!
协议人签名:
协议人签名: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