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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蜗牛可可 于 2012-1-9 16:06 编辑
不知道是不是有点题不达意,不管了,先说说
下午和老公孩子去买菜,在菜市场捡到了一张身份证,一张加油卡和两张银行卡,这四张卡是叠在一起的,估计是掏钱包的时候掉出来的(大部分男士都有这毛病,证件和钱叠一堆放在一起,最容易掏掉了),当时也没多想,就担心失主会着急,(身份证地址是泰安的,现在办个身份证都挺麻烦,而且浪费时间,特别是外地的)于是就和老公推着孩子急急忙忙的去了工人新村北村派出所,接待的一位民警当时就来了一句:“现在丢身份证的多了,不一定能找到啊,放这就行。”当时第一感觉就是,现在的民警怎么这么没有责任心,第一时间不是想着联系失主,而是抱着这种找不到的心态。后悔了,感觉自己好心办了件坏事,如果直接交给银行或者是生活帮是不是能快点找回失主呢?从小就知道,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可是现在发现,最不应该交给的就是警察
感谢各位跟帖的姐妹,不是我误解了警察叔叔的话,而是当时警察叔叔的那个态度很难让人接受,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找不到,我还特别强调了有身份证 银行卡两张 和加油卡 这些补办起来应该都不是个简单的事情,结果警察叔叔说这些都是很寻常的东西,貌似好像是我小题大做了似地。楼主懊悔的是 过于相信警察叔叔了,没有把失主的信息记清楚,不能通过其他途径再寻找失主了,寄望于强大的妈网,能尽快找到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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