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 c! M9 B- V: E我现在在济南工作,并在济南买了房子,但是家人都在外地,所以房子一直是我自己住,家人偶尔在周末或假期来小住一下。
我有一哥们,算是从小学就同学,关系不错。半年前调到济南工作,给我打电话说要到我房子去住,言语里貌似要住一年两年的,我寻思都同学,和媳妇商量了一下,就答应了,心里想着不想让他白住,但碍于朋友关系,当时没说什么,就直接把房子钥匙给他了一把,让他睡我的另一间卧室,哥们接钥匙时什么也没说。 这哥们刚来的第一个晚上,和我一块到家里去住了一次,对住房条件很满意,但房租什么的啥也没说。此事过后,我心里犯嘀咕,我觉得应该先说明一下,毕竟亲兄弟明算账嘛,啥事都得把丑话说到前面。于是给哥们打了个电话,说我要收房租的,哥们说他也这样想的。这样就把房租的事挑明了。 第二次去房子去住(即打电话后再见面),哥们问我,房租多少,我说了价格和包含的费用(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市场价的60%-70%),他说,好的,他去考察考察,这样他就先住下了。 一个多月后,我问哥们,考察怎么样了,要不要住我这里,他说住,没有提交房租的事。(但是从言语里,他并不了解租房市场,应该没有去考察) 我觉得应该再次明确一下,收取房租要有依据,于是拟定了书面租房合同,让他在上面签了字,算是把收房租的事确定了,但是签完合同时,依然不提交房租的事。 就这样过了几天,我以为他会主动交房租,结果没有,于是我提出按合同先交给我房租,结果哥们问,为什么先交?我说,到哪里租房子也是先交再住,合同上也是这么定的。哥们说,我两个月一交吧(合同上定的是一月一交),我说行啊。这样又过了几天,交了第一次房租(一个月的),距离签订合同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 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本来寻思这哥们能主动交房租,结果从没有等来主动交的时候,我说,哥们该交房租了,房租欠了很久了。哥们说,好的,过了几天,交了第二次房租(一个月的),交钱的时候说,一次没取那么多钱,先给你一个月的。这时距离签合同过了大概三个月了。 又继续这样,我觉得不应该让他住下去了,正好我家人孩子也要过来长期住了。于是,在距离签合同过去大概4个月的时候,我说你搬走吧,因为有些变化,孩子也要过来长期住了。他说,好的,尽快去找房子。 又过了一个多月,房租的事不提,也不主动搬走,我说你最晚住到**月*日。 快到了我限定的日子,还没有搬走? 大家如何看?房租该不该收?这样的朋友该不该交?备注一下:1、哥们公司有一定数额租房补助;2、哥们并不常住,20个工作日,大概有6-7个工作日在我那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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