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姐妹坠楼的帖子,看到一个妈妈说应该立法,应该严惩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 确实是这样,孩子是你生的,但生命是独立的,是无辜的,你要给他尊重和照顾,这是人权,是法律保护的。 正好又看到一个新闻,说南京一个男的带着6岁的女儿(姑且是亲生的)乞讨,问题是让她裸体乞讨,太可恶了,问那个女孩为什么裸体,她说这样乞讨的多。 后来报警,那个臭男人说不用帮助,哪也不去,警察说“无能为力”。 无能为力啊?法律不管吗? 那我们呼吁立法,可是老是呼吁,到底该怎么立法啊? 坛子里有没有妈妈是律师,来说说啊,希望天底下所有的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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