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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虎宝贝100609 于 2013-12-27 16:11 编辑
我家宝从2010年就参加了医保,每年交40元钱,从没用过,也不知道咋用,只听说住院可以报销,刚看到新闻门诊也可以报啊,但是需要选个门诊去备案。
以下是复制过来的新闻
2013年1月1日,我市启动实施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医保新政策。政策实施后,参保居民在普通门诊就医也可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报销比例为:“参保居民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费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
今年,为了更好地体现居民医保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切实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每诊次50元降低为每诊次40元。当日多次门诊就医的,按一次门诊计算起付线。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居民,只有在备案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请参保居民及时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备案和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一年度已经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成功的,如果明年不变更定点,现在不需要再去定点社区备案;如计划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须由居民医保参保人(或代理人)持参保人医保卡、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办理登记备案,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将参保人信息的定点变更到新选择的社区。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名单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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