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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vol1980 于 2012-10-27 12:55 编辑
上周单位组织学习了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保护条例”,没想到我立马就用上了。一个朋友上周刚生宝宝,跟我们报喜,就跟她闲聊了一会~她说她们单位没有给投生育险,所以怀孕检查和生孩子的钱都要自己掏~听着真是又生气又无奈呀~没想到跟她聊天的第三天,俺们单位就组织学习了这个女职工保护条例,其中一条就是,如果单位没有给投生育险,那么孕期检查和生孩子的费用,这些费用按正常的参加保险的报销数额由单位出~学习完,我立马给朋友打了个电话~哈哈~解决了好几千块钱~看来平时学习学习还是有用滴
另外,一位亲的问题,知道的姐妹帮回答下:单位给交保险,但是我原来是在公司杭州那边交的,后来调回济南没几个月就怀孕了,生孩子后孩子生育保险没满12个月,不能报销,这样单位应该承担生孩子的费用吗?
谢谢热心姐妹的解答:1、这个问题,建议你直接打济南市医保办网站或电话咨询一下,从网上搜搜,应该是有生育保险那一块的电话
2、有一条法规亲可以参照一下: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济劳社险字[2001]13号: C( J$ T3 B2 ]& \
第八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为其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均不满12个月 (不含在原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2个月调入)的,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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