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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济南东方爱婴 于 2012-8-17 16:11 编辑
她十年如一日地照顾地贫孤儿浩浩,当了多年的“未婚妈妈”。
她就是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义工联总干事陈锦花,她被地贫小朋友们亲切地称呼为“花姐姐”,把她当成自己的偶像,有什么心事都找她聊,找她帮忙解决;成绩出来了,会第一个打电话告诉她。10年来,她几乎把业余时间全部用于义工服务,默默无闻地把爱心播洒在深圳的大街小巷。
浩浩是一名因患地贫而被父母抛弃的孤儿,陈锦花为了让浩浩享受同龄儿童应有的家庭母爱、得到正常的教育,2001年起,未婚的她把年仅2岁的浩浩接到自己家里助养。那一年,陈锦花19岁。
浩浩每15天要输一次血,一周要排7次“铁”,每月需要5000多元的开支,至今月收入也只有2000元左右的陈锦花,却在十年时间里,默默地承担起一个地贫母亲的重任。
医生曾预言,浩浩活不过10岁,身边的朋友、义工,甚至医生都劝她放弃。“那时也没想太多,就想着尽自己的力量,能带浩浩多久就带多久。”
正是这样一个极其单纯的想法,让陈锦花坚定地选择了不放弃。
在陈锦花的悉心照料下,浩浩的身体一天天好起来。如今,浩浩已是宝安区某中学一年级的学生,如果自己不说,别人根本看不出浩浩是个地贫儿,用浩浩老师的话来说:这孩子永远都有使不完的劲。
“我不相信浩浩的人生注定就只有那么短,只要我们努力,他也可以快乐地活得更长。”陈锦花用自己的爱心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而她也成了浩浩最爱的“花妈妈”。陈锦花曾写过这样一句话:孩子,你是幸福的,擦掉尘垢的镜子更加明亮,受过伤的小鹿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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